製作一張能正確排序的三款產品營養對照表
把三筆紀錄統一到同一種營養素、單位和食物數量,再區分數值並列與資訊不完整。
比較三款產品時,如果每一列都使用相同的營養素名稱、質量單位和食物數量基準,就更容易核查。尚未統一這些欄位,就直接按標籤上的原始數字排序,可能得出錯誤順序。
歐盟營養標示架構採用統一的重量或體積基準。下方原創計算表使用重量和虛構的鈉數據示範排序方法,並不是給食物作整體排名。
在標準化欄位旁邊保留原始資料欄位
在這個假設的比較中,產品 A 標示每 30 g 含鈉 180 mg,B 標示每 50 g 含 240 mg,C 標示每 60 g 含鈉 0.30 g。先換算 C 的營養素單位:0.30 g 等於 300 mg。
| 產品 | 來源中的數量 | 食物重量 | 每 100 g 的計算值(mg) |
|---|---|---|---|
| A | 180 mg | 30 g | 600 |
| B | 240 mg | 50 g | 480 |
| C | 300 mg | 60 g | 500 |
按濃度從低到高排列,順序是 B、C、A。如果只按原始毫克數排序,就會得到 A、B、C,因為這些數量對應的食物重量並不相同。
不要用不完整紀錄製造錯誤排名
如果 C 的來源實際寫的是鹽而不是鈉,就不能把原數值直接放進這張表。如果缺少每份重量,也不要拿另一款產品的重量替代。應把這一列標為資訊不完整,並列出還需要哪些資料。
同樣,如果兩個計算結果在所顯示的精度下相同,就應報告為該精度下並列。不要憑空補出更多位數,也不要把產品名稱當作存在營養差異的證據。
按食用份量計算的結果,另加一欄呈現
如果每款產品都選擇 40 g,估算值分別為 A 含 240 mg、B 含 192 mg、C 含 200 mg。由於份量相同,排序保持不變。如果選擇不同的份量,總量的排序就可能改變。
在表格說明中寫清排序欄位:「按印刷標示值計算的鈉濃度,從低到高」。這種限定範圍的說明可以避免把順序誤解為整體健康評價。記錄真實產品時,還要保留製備狀態、來源日期和銷售市場,方便日後更新時核對正確的包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