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三種食材的標籤估算三份料理
建立可追溯的營養素總量,再按實際分裝重量分配,不預設每碗都一樣多。
計算一道料理的總量,要從實際加入的食材數量出發,而不是從打算供幾個人吃出發。先加總每種食材估算的營養素貢獻,再判斷完成後的混合物是否真的分成了等量的份數。
歐盟食品資訊法規第31條承認,以食材數值計算是確定標示平均值的依據之一。這裡的廚房計算表只是非正式的假設估算,不是認證商業食品標籤的方法。
計算三行食材資料
假設一份無需烹煮的混合物使用150 g的A、90 g的B和60 g的C。它們虛構的蛋白質標示值分別為每100 g含4 g、10 g和5 g。
- A貢獻的蛋白質為4 × 150 ÷ 100 = 6 g。
- B貢獻的蛋白質為10 × 90 ÷ 100 = 9 g。
- C貢獻的蛋白質為5 × 60 ÷ 100 = 3 g。
混合後總重300 g,估算含18 g蛋白質。如果所有食材均保留且分布均勻,計算出的濃度就是每100 g含6 g蛋白質。
區分計畫份數和實際秤重的份量
平均分成三份、每份100 g,則每份有6 g蛋白質。但如果實際分裝在各碗中的食物分別重80 g、100 g和120 g,估算值就是4.8 g、6 g和7.2 g。這些數值相加,仍為整份料理的18 g。
直接除以三會掩蓋這種差別。為每份秤重能讓分配更明確,但仍然假設食材已經混合得足夠均勻。
先處理變化,再重新計算每份
如果只給一碗加了額外配料,就單獨計算這部分,並把它的貢獻歸到那一碗。如果把第四種食材加入整批混合物,應先更新總重量和營養素總量,再重新計算每份。
這個簡單範例沒有烹飪損失、倒掉的液體或未測量的殘留物。對於烹煮後的料理,測得的最終成品重量可能有用,但僅憑重量無法得知隨棄置物一起流失了多少營養素。
把包裝資訊來源、食材重量、製作過程的假設和最終分裝重量放在一起保存。可重複核算的表格應讓別人能夠還原每一次加總。若混合物或剩餘部分沒有測量,就不應對某一份的營養量作精確斷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