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把飽和脂肪再加到總脂肪上
一起讀懂脂肪及其子類別,只換算一次份量,不憑空補出完整的脂肪酸組成。
總脂肪和飽和脂肪不是兩個應當相加的獨立數量。飽和脂肪已經包含在脂肪總量中。如果把這兩行視為分別貢獻的數量,算出的總量就會高於標籤實際聲明的總量。
歐盟食品資訊法規附錄 XV 的呈現形式把飽和脂肪酸列在脂肪之下。本文利用這種關係練習閱讀標籤,不解釋某一種食品對健康的影響。
把整體與組成部分放在不同欄中
假設一個虛構產品聲明每 100 g 含脂肪 10 g,其中飽和脂肪 3 g。換算成 40 g 的一份時,把兩個值都乘以 0.4。計算得到這份含脂肪 4 g,其中 1.2 g 是飽和脂肪。
| 聲明類別 | 每 100 g | 每份 40 g |
|---|---|---|
| 脂肪 | 10 g | 4 g |
| 其中飽和脂肪 | 3 g | 1.2 g |
這一份的總量是脂肪 4 g,不是 5.2 g。第二行描述的是第一行中的一部分。在試算表中把它標示為子類別,避免自動加總時把兩行相加。
在產品之間比較同一類別
假設產品 B 每 100 g 含脂肪 8 g、飽和脂肪 4 g。B 的 40 g 一份對應脂肪 3.2 g、飽和脂肪 1.6 g。在這個例子裡,B 的總脂肪比 A 少,但在相同重量下,飽和脂肪卻更多。
僅用「脂肪更少」這一結論會掩蓋差別。應分別報告每個已命名的類別,不要假定所有與脂肪有關的行都會朝同一方向變化。
不要過度解讀相減後的餘量
用顯示的脂肪減去顯示的飽和脂肪,會得到一個數字上的餘量,但這不能提供完整的實測脂肪酸組成。營養表可能省略選填類別、使用經過捨入的值,或適用某些定義,使人無法在沒有進一步證據時把餘量當作某一種具體營養素。
把任何減法結果標示為你自己的計算。不要將其變成某一種特定不飽和脂肪的宣稱含量。比較真實標籤時,即使只要得出範圍有限的數值結論,也應先確認兩張表描述的是相同製備狀態和相同數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