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較同款食品的兩個國家版本,不混合它們的標籤紀錄
為不同市場建立獨立紀錄,並逐項明確對應關係,以比較來自不同國家的同品牌包裝。
即使兩個包裝的品牌和產品名稱相同,只要來自不同市場,也應分別建立紀錄。先記下每個包裝實際寫了什麼。不要僅憑標示的國家,就假定配方相同或不同。
為每個市場版本單獨建檔
為每個包裝設定包含市場、口味和淨含量的參照名稱,附上成分照片和營養資訊照片。記錄所抄錄面板的語言。如果進口貼紙補充了資訊,將它保留為附加來源,而不要覆蓋貼紙下方原包裝的圖片。
在一個假設的比較中,將兩份紀錄命名為 oat-bites-US-150g 和 oat-bites-EU-150g。相同的包裝規格有助於辨識,卻不能證明成分措辭或營養數值相同。應分別讀取這些欄位。
比較數值前先統一計量基準
美國面板通常按每份標示營養素,歐盟營養聲明則以 100 g 或 100 ml 為基準。可參閱FDA 對份量的說明及歐盟執委會的營養標示指引。即使已經換算為共同基準,也要在每份紀錄中保留原始基準。
假設虛構的美國包裝標示每 30 g 含總糖 3 g,歐盟包裝標示每 100 g 含糖 10 g。第一份紀錄的計算為 3 ÷ 30 × 100 = 10 g,即每 100 g 的含量。在這個基準下,兩邊標示的數值在數學上相同。僅憑這一點,不能確定配方、實驗室結果或所有類別的標籤定義都相同。
逐項建立欄位對應關係
將印刷的營養素名稱、印刷含量、單位、基準及換算後的共同基準數值分行記錄。若類別不同,寫明「無法直接對應」,先研究定義,再進行比較。例如,鈉和鹽的對照不只是翻譯數字旁邊的詞語。
對於成分,保留每份原文語言的完整清單,並將譯文放在旁邊的欄位。不要把原清單按字母順序重排,也不要自動合併同義詞;這樣會破壞有關措辭和排列順序的證據。
最後給出具體觀察,例如:兩項標示糖值在統一基準後相符;成分清單的術語還需進一步核對;其中一個面板缺少可比較的欄位。避免籠統聲稱某個國家的版本更健康。細緻的對應關係能呈現有用的差異,而不必編造差異的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