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較蛋白質濃度,不替整款食物排名
先只比較蛋白質,再計算兩種自選份量中的含量,不自行設定飲食目標。
每份蛋白質的克數結合了兩個因素:蛋白質濃度及份量大小。比較濃度時,應將兩款產品換算成相同食物重量。比較某一餐實際含有什麼,則應使用實際份量。
歐盟營養標示架構提供了共同的100 g基準。下列計算將這個基準用於虛構紀錄,不是對蛋白質需求量的建議。
建立只看蛋白質的表格
產品A標示每份60 g含蛋白質12 g。產品B標示每份100 g含蛋白質15 g。A每100 g的蛋白質為12 ÷ 60 × 100 = 20 g;B每100 g含15 g。
| 產品 | 標示份量 | 該份量中的蛋白質 | 每100 g蛋白質 |
|---|---|---|---|
| A | 60 g | 12 g | 20 g |
| B | 100 g | 15 g | 15 g |
B印刷的每份蛋白質量較大,而A算出的濃度較高。兩種說法都正確,因為使用的分母不同。
分別計算自選份量
如果食譜使用A的40 g,估算蛋白質為20 × 40 ÷ 100 = 8 g。如果另一食譜使用B的80 g,則為15 × 80 ÷ 100 = 12 g。濃度較高,不保證任意份量中含有的量都較大。
也可以提出一個純數學的替換問題。依照A的標示濃度,要達到相當於12 g蛋白質的量,算出的食物重量是12 ÷ 20 × 100 = 60 g。這是數量等價關係,不是建議用一種食物替代另一種。
限定結論的範圍
蛋白質濃度不能確定蛋白質品質、對過敏者是否適合、整體營養平衡、味道、價格或飽足感。這些問題需要其他資訊。不要將排好序的蛋白質欄,變成籠統的「最佳食物」標示。
應使用相同的製備狀態和目前包裝資訊。乾粉與調製好的飲料比較之前,需要先明確進行製備換算。儲存紀錄時保留原始每份數值,方便任何人追溯等重量資料是怎麼算出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