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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每 100 g 的营养成分表换算成 65 g 份量

将欧洲营养成分表换算为实际称量的份量,并反向验算,不把 100 g 当作建议食用份量。

每 100 g 的营养成分表提供共同的比较基准。你选择的份量可以更小,也可以更大。估算称量份量中的营养素数量时,将标签印刷的每 100 g 数量乘以所选份量重量,再除以 100。

欧盟食品信息法规第 32 条采用每 100 g 或每 100 ml 作为营养声明的基准。这里的示例涉及食品的克数,因此不涉及体积与重量的换算。

从明确识别的一列开始

假设一个虚构包装声明,每 100 g 含蛋白质 12 g、糖 8 g、盐 1.2 g。你称取 65 g 食品,且其状态与该成分表描述的相同。倍数为 65 ÷ 100 = 0.65。

  • 蛋白质: 12 × 0.65 = 7.8 g.
  • 糖: 8 × 0.65 = 5.2 g.
  • 盐: 1.2 × 0.65 = 0.78 g.

将这三个结果保留在“为我的 65 g 份量计算”等标题之下。不要覆盖包装印刷的一列,也不要把结果重新标成制造商规定的每份量。65 g 是你在练习表中的选择。

反向核验一个结果

把蛋白质估计值换算回原始基准:7.8 ÷ 65 × 100 = 每 100 g 含 12 g。如果无法通过复核,检查是否漏掉了除以 100,或是否从另一列抄入了数值。

一个特别容易犯的错误,是把倍数输入成 65 而非 0.65。得出的蛋白质 780 g 会超过食品本身的 65 g,从而暴露算术错误。合理性检查不能证明准确性,但能快速发现小数点位置错了。

将制备状态与剩余部分分开处理

如果标签描述的是干食品,而秤上放的是熟食品,65 g 就还不是对应的分母。你需要知道制备后的产出量,或使用相应熟食品的营养成分表。烹调加入的水会改变重量,却不一定增加正在比较的营养素。

同样,应称量与计算有关的可食部分,而非碗或包装。适用时,采用包装所声明的沥干或制备后基准。本练习表根据声明的平均值估算数量,不用于确定个人营养需求,也不为食品打出整体健康分数。

来源

比较食品标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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